企業經營與公司治理


公司係由一群股東出資所組成,為滿足股東獲利之投資目的,並兼顧公司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權益,公司需要有一套完善的運作機制,此一機制,就是公司治理。

在討論公司治理之前,需先釐清公司經營之目的為何?有人主張股東利益優先,亦有認為應以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主。個人認為公司經營之目的,在於兼顧企業社會責任及利益關係人權益之前提下,謀求股東之最大利益。


至於所謂之公司治理,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(OECD)於1999年曾作如下定義:「公司治理包括一套規範企業管理階層、董事會、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間關係的架構,透過此一架構制定公司營運目標,並落實達成此一設定目標,及監督其績效」。

OECD同時揭示公司治理之原則,包括:(一)確保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、(二)股東之權利以及關鍵所有權(key ownership)之功能、(三)平等對待所有股東、(四)利害關係人於公司治理之角色、(五)資訊之揭露與透明化、及(六)董事會之職責。

公司治理最重要的關鍵在〝制度〞及〝人〞。在制度方面,包括所有權與經營權之界定、建構權責明確之制度,以及具有核心價值之企業文化。 實務上常被討論之議題包括:(一)董事會、經營團隊與監察人(或審計委員會)之功能及權責、(二)董事會之組成與有效運作、(三)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之功能、(四)企業之理念與核心價值,以及(五)接班人計劃。

企業經營之良窳決定於領導人,領導人的熱情、追求卓越、使命感以及謙虛學習,是能否贏得尊重的主要特質。至於是否夠〝聰明〞,應該不是重點。在企業經營與領導人方面,常被討論的議題包括:(一)企業經營決策與執行力、(二)如何建構企業競爭力、(三)菁英人才培育與人力資源、(四)企業如何掌握景氣循環契機、(五)卓越企業領導人之特質、以及(六)領導人是天生還是後天養成。

以上係我於本(100)年度在國立台灣科技大學EMBA講授「企業經營與公司治理」之主要內容。未來我將就上列個別議題,分享個人之觀點與經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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