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改思維:「低稅率、防規避;少減免、廣稅基」


蘋果日報6月4日A15 論壇版刊登薛所長所撰【稅改思維:「低稅率、防規避;少減免、廣稅基」】文章,對新政府稅改政策提出建言,謹附文章內容,提供參考。

稅改思維:「低稅率、防規避;少減免、廣稅基」

上週六(5/31)媒體報導,台積電張忠謀董事長提出防止M型社會之治標方法,應對富人增稅,窮人減稅,指出綜所稅最高稅率40%不用再降,同時建議復徵證交稅及促產落日不要局部復活。

張董事長是眾所尊敬的科技大老,其所經營之台積電及其員工,多合法享受優惠之租稅獎勵,其上述發言,在目前一片減稅氛圍中,帶來不一樣的思維。

輕稅簡政是社會大眾認同之目標,而維持租稅公平、社會正義與促進經濟發展,則是租稅政策之原則。個人認為稅改的思維在於:「低稅率、防規避;少減免、廣稅基」,分述如下:

一、 低稅率、防規避

租稅是必要之惡,任何會減少人民荷包的事,都是吃力不討好的,但政府施政除兼顧財政收支之平衡外,更要維持與對手國之競爭力。以遺產贈與稅是否調降之議題來說,從社會公義之角度,課徵遺贈稅,可避免所謂「經濟世襲」。但國際化社會,人民有更大之機會選擇其居住地、投資與理財活動。當金融自由化,國人之資金匯出低管制,且新加坡及香港均無遺產稅之影響下,我國目前過高之遺贈稅率,無疑是中高階層資金留滯國外之原因之一,當然過去之政局不安、匯率貶值及利息過低,亦責無旁貸。

何況在公平競爭的法治社會,所稱的「富人」,其財富並不全然是藉由免徵所得稅之土地或證券交易所得而來,仍有相當比例的「富人」,其財富是靠努力打拼、承受失敗風險,而且合法繳納所得稅後累積的。如果這些辛勤所得的富人,其生前贈與或身後遺產,再被課以百分之五十之遺贈稅,是否真能符合「社會價值」之期待,亦值得討論?

所謂「人不親土親」,我國如果能合理調降遺贈稅(例如20%以下),相信在目前政治穩定、兩岸關係和緩之環境下,國人資金將會大幅回流,帶動國內之投資及經濟。

另外,在企業國際化環境下,我國之稅制不僅要降低名目稅率,同時也要強化防杜避稅,目前我國已實施移轉訂價規範,但下列反避稅規定,宜速訂立:

  1. 資本弱化之防範:避免國際化企業在我國高額舉債,以負債代替資本,透過利息費用,稀釋所得。
  2. 受控外國子公司之利潤強制分配:跨國公司之盈餘

如留滯於低稅率地區的受控外國子公司(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, CFC),非因合理經營需要而不分配利潤,或減少分配,應視同利潤分配,計入在台母公司之所得課稅。

二、 少減免、廣稅基

我國的主要競爭對手新加坡、香港、韓國都致力於調降名目稅率,以吸引投資厚植稅基;而我國卻面臨稅基嚴重侵蝕、名目稅率無法調降之困境,癥結在於過多政策不明的租稅減免所造成。

個人認為建立「低稅負、少減免」的租稅環境,不但讓稅制更公平與簡化,並可避免政府的無效率,以及不當干預所造成的資源扭曲。對企業而言,更可在合理的稅負環境中,節省花在爭取減免稅捐的成本,讓企業經營回歸市場競爭機制。

減稅人人都要,但所減的稅最終仍要全體人民負擔,如果連高科技領袖張忠謀董事長都主張促產落日不要局部復活,則社會大眾及立法當局應當支持行政部門的專業決策。稅改沒有特效藥,需要長期規劃,因此行政當局亦要有健全合理租稅架構之責任及勇氣,減少不必要之租稅減免,全面降低名目稅率,來活化投資、厚植稅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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